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本市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39号
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10号、沪绿容〔〕号、号、沪绿容〔〕29、30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5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一)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若干措施》(沪商商贸〔〕号)和《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年度第五批共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共计.84万元。
(二)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版)》(沪发改规范〔〕7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个企业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合计.万元。
(三)按照《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沪发改规范〔〕4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万元、年5月-12月度电基本补贴资金.万元,合计.万元。
(四)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B5生物柴油销售年7-12月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五)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管理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5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9个项目合计.5万元。具体为:
年“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结转项目,经审核安排第一笔支持资金23.25万元。“建筑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年节能目标下达”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4.25万元。共计27.5万元;
年“非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下达和责任评价考核”等4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60.5万元;
年“组织实施年能效领跑者创建”等3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50.5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3月15日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文题目:关于下达本市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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