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菜离不开食用油,看着各个厂商五花八门的食用油产品,我们都容易挑花眼。生活中常见的如花生油、菜籽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得知本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就是食用植物调和油,
由庐江县大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马鞍山市晏家食品有限公司-05-15生产,(商标:肴芝味及图形)的食用植物调和油ml/瓶,经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μ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该批产品不合格。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
因乙基麦芽酚价格低廉的特点,在食用植物油中掺入调香、调色,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冒充高档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
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庐江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传播食品健康知识。让大家吃得放心!
为更多人的健康安全,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