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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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9 1:23:00

年1月14日

星期四

年第8次发审委会议

审核结果

经第十八届发审委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

(一)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四)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五)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发行人简析

01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是专业从事临床血管给药工具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Ⅲ类医疗耗材静脉留置针系列、输液港,以及医用敷料、注射器等其他产品。

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留置针生产企业中品类较为齐全、规模领先的企业之一。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已积累了丰富的医用耗材的核心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75项,并取得了35项国内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书,其中第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0项,第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8项,第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7项。公司的产品销售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

依赖经销商渠道: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经销方式进行销售,公司目前拥有一级经销商约1,家,二级经销商约家,覆盖约3,医院。年度、年度及年度,公司经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1%、89.50%及91.80%,经销模式为公司主要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各主要省区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国内外的营销网络,同时随着营销网络的壮大,对经销商管理难度进一步扩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合作支持,出现经销商不遵从其关于销售区域的经营秩序以及经销商自身经营不善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产品价格下滑:公司主要产品留置针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价格保持在较高水平。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比较稳定,但随着国家医疗行业改革的深入实施和行业的竞争情况的变化,如果国家继续出台医疗器械产品降价*策、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原因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公司综合毛利率将随之降低,对公司产品整体盈利能力将带来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通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公司目前已在留置针细分市场中确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但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扩大。竞争对手可能会不断推出较公司产品更具临床使用优势或价格优势的同类甚至是升级换代产品,从而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经营造成巨大压力。

二、财务数据

三、发审委审议意见

 无。

0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烘焙油脂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烘焙应用油脂、淡奶油、进口品以及其他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由于公司一直立足于烘焙油脂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类别,保持着较高的产品品质,并拥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以及稳定的销售渠道。公司拥有天津、广州、上海三地生产工厂,以先进的研发技术、高端的品质管理、全方位的售后服务,在烘焙油脂领域成功塑造金字招牌,客户遍及中国各主要城市。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各地区的销售以华东、华中、华南地区为主,华北、西南、东北等地次之,西北、港澳台等地为辅,该分布情况与各地区的自身的饮食习惯关系较为密切。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在各地区的收入占比较为稳定,主要得益于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的建立以及稳定的产品品质的维持。

行业竞争激烈:中国烘焙油脂行业近年来进入高速增长期,国内烘焙油脂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国外企业也逐渐转向中国开拓市场,烘焙油脂市场逐渐成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烘焙油脂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烘焙应用油脂、淡奶油、馅料、冷冻面团和进口品等。公司经营油脂逾20年,产品品质较高,获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目前已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拥有较强的客户服务能力,但随着市场环境快速变化,国际知名公司嘉吉(Cargill)、益海嘉里、不二、阿胡斯卡尔斯油脂(AAK)等相继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长期保持竞争优势,将面临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棕榈油、豆油、椰子油等原料油,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年1-6月、年度、年度和年度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4.76%、87.18%、85.35%和84.22%,占比较高,公司短期内产品价格不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作出调整,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经销商管理:公司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产品的比例较大,年1-6月、年度、年度、年度经销模式产生的收入在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2.61%、60.16%、59.38%、58.47%。通过经销商渠道,公司能够加强终端客户的维护,快速回收货款,节省运输成本和储藏成本。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的方式,对经销商进行规范和管理,如果经销商不能较好地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和发展目标,或者公司对经销商管理不到位,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形成不利影响。同时,如公司卖给经销商的烘焙油脂制品在其运输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会产生产品品质纠纷,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二、财务数据

三、发审委审议意见

1、发行人控股股东南侨投控全资子公司南侨油脂的烘焙油脂、冷冻面团业务与发行人相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说明市场划分方式能否实现业务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能够避免利益冲突,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是否构成同业竞争;(2)结合发行人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采购销售渠道等方面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其他企业的关系,说明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3)说明报告期内双方向重叠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协商机制,是否作为一个整体与供应商商谈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等情形;(4)说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避免或消除潜在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经销模式产生的收入在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且存在部分个体户等非法人实体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经销模式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主要经销商和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3)存在非法人实体经销商的原因,报告期内非法人实体经销商数量增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向法人实体经销商和非法人实体经销商销售同类产品的毛利率是否一致,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提供免费的增值服务是否足以充分解释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5)经销模式中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第三方回款的类型以及规范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南侨投控及其控制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年后,发行人采取直接从LakelandDairySalesLtd进口乳制品,进口品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上海侨好年加大销售渠道的投入是否与其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相匹配,增加的销售人员与销售渠道与发行人销售体系是否重合;(3)发行人生产场所是否与关联方混同,是否影响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4)南侨投控所持有的其他业务在年至2年1-6月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变动的主要因素及合理性;(5)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南侨投控及其持有的其他业务在历史上是否承担了南侨食品的资金融通、经营管理、研究开发等经营活动,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担成本、承担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与竞争对手差别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经销模式毛利率较大幅度高于直销模式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直销客户的选择标准以及两类客户分隔措施,相关策略的可持续性;(4)结合两类销售模式下最终客户采购价格差异、竞争对手销售策略和同类经销产品价格比较情况,说明相关策略的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二氧化硅和炭黑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二氧化硅产品主要包括LK、LKHD及LKSIL系列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和非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炭黑产品主要包括N、N、N、N、N、N系列及LK系列橡胶用炭黑和特种炭黑。

核心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潍坊市无机硅材料工程实验室”、“潍坊市纳米二氧化硅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并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设立“导电纳米碳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先后主持和参与起草了多项二氧化硅和炭黑国家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获得山东省循环经济创新科技重大成果奖,被评为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潍坊市“隐形冠*”企业、山东省能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公司拥有89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2项PCT国际发明专利、12项国内发明专利。

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公司属于化工行业,主要生产二氧化硅、炭黑。报告期内,二氧化硅销售收入分别为22,.22万元、32,.26万元、31,.19万元、15,.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37%、35.52%、33.47%和35.18%;炭黑销售收入分别为39,.82万元、52,.66万元、58,.89万元、25,.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55%、57.18%、61.44%和59.55%。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下游需求不足或者炭黑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得不到有效改观,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继续下滑。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二氧化硅产品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纯碱、硫酸和石英砂,炭黑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炭黑油、蒽油、煤焦油等。年、年、年、2年1-6月公司采购纯碱的金额分别为4,.93万元、9,.06万元、7,.88万元、3,.88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36%、15.95%、12.52%、13.25%;采购炭黑油的金额分别为17,.11万元、16,.59万元、18,.66万元、6,.96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3.91%、28.91%、29.00%、27.01%;采购煤焦油的金额分别为6,.73万元、12,.79万元、13,.79万元、5,.04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7.03%、21.43%、22.14%、23.46%。纯碱、炭黑油、煤焦油为大宗原材料,其价格受环保*策、原油价格、国内外市场供需影响而波动,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经营业绩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41万元、9,.07万元、6,.03万元和3,.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40万元、8,.69万元、6,.33万元和3,.27万元。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波动较大且行业景气度对公司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年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较高,利润水平相对较高,年随着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的下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降低。未来,如果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继续下降或公司未能采用有效措施降低行业景气度下降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继续下降的风险。

二、财务数据

三、发审委审议意见

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行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同一笔贷款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转出与转入单位是否具有关联关系;(2)“转贷”资金通过多家单位流转后再转回发行人、部分“转贷”资金转出与转入时间间隔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转贷”行为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是否存在借助“转贷”行为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形;(4)“转贷”行为涉及的贷款本息是否按期全额归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变化,昊星硅业为发行人纯碱第二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吴晓林退出昊星硅业的原因,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名义转让仍实质控制或持股以规避关联交易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2)报告期内向昊星硅业进行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昊星硅业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安排的情形;(3)石英砂及硫酸的主要供应商变动是否合理,报告期采购单价波动是否正常。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收入净利润率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收入净利润率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2)主要产品报告期销售单价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是否与市场价格趋势一致,发行人是否具备应对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准确;(3)贸易型客户与行业经营惯例是否相符,相关收入是否真实实现。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郑在旺、赛林(香港)将发行人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联科集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外汇、税收监管规定;相关外方股东的投资及股权受让行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受托持股或信托关系等情形;(2)是否存在以较低价格供货给郑在旺、赛林(香港)代理销售,如是,是否构成联科集团变相侵占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发行人债权人的利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3)联科新材料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的原因,与其他少数股东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联科新材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联科新材料新三板挂牌时未完整发现并披露关联方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对关联方交易及披露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

核心技术: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是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试点企业、“安徽省十大优秀创新企业”、“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公司大型盐化工项目是安徽省“”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振兴皖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宏观经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石油化工、国防*工等国民经济多个行业,产品需求、产品价格和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产业*策: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产业*策,从产业布局、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予以规范。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其中约定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到2年单位产品汞使用量要比年下降50%等条件。目前公司响应国家*策,生产过程全部使用低汞触媒技术,并积极开展无汞触媒技术研究,若后续国家出台相应*策推行“无汞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盐、电石灰岩、兰炭、焦粒,主要能源为煤炭和电力。其中,原盐、电石灰岩和电力主要自行生产供应,煤炭和焦粒主要从外部采购,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及能源在公司的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财务数据

三、发审委审议意见

1、关于无为磊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质以债权方式向无为磊达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项投资历年收益及财务核算情况,无为磊达实际控制情况;(2)在无为磊达的投资持股及退出安排是否依法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及批准程序;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3)长期以低于市场价向无为磊达销售产品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是否涉及利益输送,以及是否存在调整相关交易定价机制的计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和应收账款。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2)结合贸易型关联方的定位、经营、财务等情况,说明发行人购销业务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关联方经营是否严重依赖发行人;(3)说明报告期淮矿集团下属企业向发行人采购商品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是否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调节收入确认时点以及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4)说明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注销或转让的原因和真实性、是否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或转让的情形,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形;(5)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的差异及合理性,大额票据交易是否为行业惯例,承兑额的变化是否受到周期性因素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相关内控是否有效,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关于转贷事项和淮矿财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转贷行为是否有真实的商业交易背景及最终用途;转贷行为涉及的贷款本息是否按期全额归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转贷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处罚的风险;(2)报告期内在淮矿财务存款、贷款的原因和依据,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资金随时自动划入淮矿财务公司的情况,发行人存放在淮矿财务的资金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发行人存放在淮矿财务资金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3)从淮矿财务获得金融服务和从第三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在利率、费率等条件差异及其合理性;(4)上述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经营的影响,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性,与淮矿财务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是否导致对控股股东存在依赖性,相关情况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受到多起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行*处罚。年,发行人被发改委施以反垄断罚款.66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取得了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生产和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及验收程序,发行人危险废物的存放和处理方面是否合法合规;(2)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否已针对上述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整改是否有效,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项的处理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是否存在其他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事故隐患;(3)发行人认定反垄断罚款.66万元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5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隶属于供销总社,是其专业从事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农药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哒螨灵等农药原药、中间体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产品。

核心技术:?公司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员单位,位列“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排名”第35名。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潍坊中农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公司致力于“做中国农化领域的典范”,坚守“创新创优,品牌品质,精诚精益,共创共赢”的企业价值观,专注于生产“高效低*、生态安全”的农药产品,坚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服务标准,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完整的农药研发、生产与销售体系,构建了安全、环保、健康、质量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具备“中间体+原药+制剂”完整产业链优势,为国内外农化行业及广大用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低*的农药原药、制剂产品。

市场竞争:截至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农药生产企业为家(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仍以生产专利期满农药品种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同时,近年来国际农药行业并购重组加快,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较早引入吡虫啉、啶虫脒等产品,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剂型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是与国际农药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农药行业并购的加剧以及国内农药企业仿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环境保护:农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虽然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开展环保治理,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提高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排污企业环保责任加强,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如公司在环保*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若相关环保标准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安全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如预警机制、处理机制等,并配备较为完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但仍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财务数据

三、发审委审议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业绩波动的原因,年在收入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净利润下滑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国外订单是否存在取消或者大规模减少等情况;发行人间接出口美国的客户是否存在因中美贸易摩擦而减少采购的情形,下游终端需求减少、主要产品原药价格持续下降、新冠疫情导致出口减少等不利因素目前是否已消除,是否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3)2年产能、产销量、新增订单等业务指标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有重大不利变化;(4)发行人经营能力或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变化,结合所处行业过去若干年出现的波动情况,说明该行业是否具备强周期特征;(5)发行人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各期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发行人综合毛利率自年起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向下游客户转嫁原材料成本的过程,是否可将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转移给下游客户,原材料成本变动与产品售价变动滞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3)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毛利率水平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仍面临持续下降趋势,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以农药原药和制剂销售为主,农药及中间体产品采取直销模式,对外销售制剂产品以经销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数量增减的原因及合理性;(2)年部分直销客户采购金额大幅增加而期后迅速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客户采购规模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一致、采购价格变动是否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一致;(3)相同产品的退货*策和折扣*策在不同经销商中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同一经销商的退货和折扣条款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4)协议约定的退货和折扣是否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预计退货率及折扣率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预计是否谨慎;(5)退货条款对收入确认金额及时点有无重大影响,退货及折扣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在中农集团下属企业中,发行人和中农立华均从事农药制剂的复配加工销售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中农立华重合产品的客户群体、销售区域和应用领域是否存在明显或实质差异;(2)发行人的农药产品销售业务与中农立华的农药产品流通业务、双方的复配业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发行人是否存在仿制国内外农业企业到期专利产品的情形,在仿制产品销售、复配业务等是否可能新增潜在的同业竞争,如何有效避免该情况发生;(4)《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安排是否合理可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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