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
年7月22日上午10:30
交易方向
购销双向
品种
四级菜籽油、进口菜籽油原油
交易数量
四菜吨、毛菜吨
生产年限
详见交易清单
产地
价格类型
销售合同:卖方散油车(船)板价
采购合同:散油到库价
报价标准
+10元/次递增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每吨元,分别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保证金各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履约保证金元/吨)。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详见交易清单
出库期
详见交易清单
储存地点
详见交易清单
其他
1、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与单向的销售竞价或采购竞价不同,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模式为以采竞销。购销双向以采竞销交易,指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按清单中公布价格签订轮入新油采购合同,同时按竞价成交价格签订轮出粮油销售合同,轮出粮油和轮入新油同时为交易标的。
2、采购合同项下,在中标方向委托方交付完毕全部货物前,若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该合约到期后,以同品种下一个主力合约为准,依此类推,下同)与该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在本合同成交日的结算价(基准价)相比,每上涨达到5%时,中标方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未交货部分向委托方指定收取追加保证金账户追加相应涨幅的保证金。中标方交付完毕全部货物并且无其他违约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通过线下账户直接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3、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到期前,中标方未付清全款的,因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合约行情变化,需要对合同未执行部分追加保证金的,中标方应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追加的保证金线下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具体标准为:若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该合约到期后,以同品种下一个主力合约为准,依此类推,下同)与该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在本合同成交日的收盘价(基准价)相比,每下跌达到5%,中标方应就未履行部分向委托方追加相应跌幅的保证金。追加保证金不可冲抵货款,委托方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中标方无违约情况下,原路退回。
4、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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